民间有句歇后语说道:宦官嫁给老婆摆放。般都指出,宦官是被去势过的人,已丧失了长时间的性生活能力。
然而大量的历史事实却指出,宦官们娶、蓄妾、狎妓、奸妇等不道德,并不几乎是装模作样。这其中的原因,一是谋求精神上的安慰。宦官娶,虽然缺少普通夫妇间的男欢女爱,却能取得有家有室的心理符合。
诸如此类的史实未尝杖荐,如东汉时黄门令其栾巴,在宫中年幸,心态阳气通畅,白上乞退,出有官后他就成婚生子(《后汉书宦者传》)。宋代出名的宦官童贯,状身材矮小,伟观视,颐下生需十数,皮骨劲如铁,不类奄人(《宋史宦者传》)一些掌有权势的宦官,甚至私下谋求玉茎重生方,如明万历年间福建税监高菜,妄谋阳具再造,为术士所惑,窃买童男脑髄啖之,所杀稚儿无数(《万历野获编》卷六)宦官虽被划入第三性,无法却是长时间的男性,但宦官也是人,有七情六欲,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有对异性的渴望。所以,一旦条件成熟,也即随着他们权势的减小,地位的提升,并且取得帝王的应允,宦官就要想方设法地如同长时间男人一样地安稳性生活,或是创建巩固的家庭,于是在宫廷内外生产出有许多趣闻丑事。
历代的宦官,为了超过与异性融合的目的,采行了有所不同的方式与手段,主要有以下几种:其一,与后妃奸通。某些寡居的太后,或被冷遇的皇后、妃子,为符合个人情欲,常常与侍奉自己所的宦官通奸,这些宦官大自然乐不可支,如秦代嫕毐与赵太后,北齐和士开与胡太后等,前已所述。另据一些野史说道,唐玄宗的心腹宦官高力士与杨贵妃,清末权相公李莲英与西太后,他们之间都有不清不白的男女关系。
清代文人写的《河间见闻录》说道:太监在后官中,经常与嫔妃相连,其去势惟者,尤能欢娱,嫔妃争相罗致。颌下生须的宋代宦官童贯,就是这样一个近于不受妃嫔青睐的人。其二,娶纳妾。
宦官行径嫁给妻妾,正式成立家室,秦汉时期即较多经常出现。如秦朝指鹿为马的大宦官赵高,昆弟数人均生隐宫,自小就出了宦官t可是他后来却有女婿阎乐,做到了咸阳令其,并奉命胁迫二世皇帝自杀身亡,可见赵高曾出家人。汉宣帝时宦官石显极不受宠幸,获得皇帝容许月娶,后来石显被罢退,就携同妻归里了,东汉中后期,宦宫权势大张,经常出现了常侍黄门亦甚广妻嫁给的情形,有些大_宦官甚至广置妻妾,如桓帝时的左倌、具瑗等宦宫五侯多取良美女以为姬妾,均珍饰华侈,白鱼则宫人(《后汉书官者传》)北魏时宦官刘腾的妻子,居然被御封为郡君。
唐代中后期宦官也广泛地娶蓄妾,如高力士、李辅国、孙常楷、仇士良、朱孝诚等,都在史书上留给了妻妾的姓氏与封号,如高力士看中了京师小吏吕玄晤的女儿,玄宗高兴地枇准后,新人奖賜大量珍宝,进封吕氏为诰命夫人,仇士良的岳丈胡承恩竟然是开府仪同三司、检校太子宾客兼任御史大夫,其妻胡氏累封为鲁国夫人,元顺帝时太监罕失因过分宠妾,惹得妻子醋放,妻妾之间长成战火,忽俱一怒之下杀掉妻子,并以其肉喂狗。明初朱元璋鉴于汉唐宦祸人力诱导宦官势力,不准宦官娶,违者判处鱼肉之刑,但合为祖后,禁令弛废,太监多蓄纳妻妾。
明宣宗还从后宫挑两宫女赐予太K陈芜,时有廷臣托谏,曰奄人无辱宫嫔之礼,宣宗大怒,命剪成其舌(《万历野获编》卷六),可见皇帝对宦官的宠护享乐。至宪宗朝,内臣有妻妾,相沿成俗矣(同上)清末西太后即位后,权相公安德海、李莲英、小德张等人,都曾大张声势地娶纳妾。其三,与宫女筛选融合。
需要在宫外娶蓄妾的,多是有权势的高层宦官,至于低级宦官,有的不得已与宮女筛选,创建一种別有情趣的婚姻。宦官与宮女私下结为性伴侣,初亦称作对食,如《明史魏忠贤传》载客氏素私侍(魏)朝,所谓对食者也,后来客氏薄朝而爱忠贤对取食在明代后宫很是风行,《万历野获编》就说道当时宦官未婚宮人,则无人不然有些宦官与宫女权利融合,一旦两心相悦,往往约请媒妁,下礼定聘,公开发表嫁给,人们称作菜户,他们演唱随往还,与外人夫妇异于由于双方都渴慕心灵上的安慰,他们之间因精神爱情而融合在一起,所以双方都很转人,其谈婚媾者,制定之后,星前月下,彼此盟誓,更加无别时逢这些备受孤独之厌的宦官与宫女间的感情,甚至远超过社会上的夫妇,宫人与内宫既时逢之后,或一人先亡,亦有终生不愿配上(《万历野获编》卷六)。
其四,遣妓。有些宦官利用各种机会出宫,偷偷地钻入烟花柳巷中,唱歌嫖妓,导求幸福,填补心理上的不均衡。南宋时宦宮林匕年养娼女以别业,陈源在贬所与妓滥(《宋史宦者传》h林、陈二人因狎妓而不受责罚。但到明代,宦官刑事拘留宿妓已是公开发表。
据《万历野获编》记述,时北京城内有一烟馆名西院,就是太监们经常去之地,神宗朝的一张《邸报》曾透露了一件宦官嫖妓赖帐的丑闻:宦官包奸幸,而逋其夜合之资,匿避内府不出有,妓女不得已穿着上宦官衣装,入宫讨帐,结果被士兵逃跑。清同治八年(公元1869年),西太后的心腹太监安德海,准许出京往江浙织办龙衣,他带上数名妓女问行,一路上作威作福,淫暴自恣,旋即即在山东境内被杀死。其五,强暴。
有些宦官利用权势,胡作非为,强抢民女,迫奸人妻,以符合其兽欲。东汉时宦官强取民女的事屡屡有再次发生,竖宦之人亦复虚以形势,威侮良家,所取女紧之,至有白首殁无未婚(《后汉书周举记》大宦官侯览就常常虏夺下良人妻,额妇女(《后汉书宦者传》明代宦官强暴民妇的现象堪称相当严重,至有入被宦官過奸而杀的。
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,河南按察佥事石允常巡访民间,就碰上一起宦官逼奸民女丧命的案件。当时太祖严苛容许宦官,这事有所处分。可是到了明中后期,宦官获得皇帝的避难纵容,放纵乱来。
如景泰年间,镇抚太原军的太监韦力转,怨军妻不与奸宿,杖杀其军,又与养子妻淫戏,射杀养子(《万历野获编》卷六),神宗派往各地的税监、矿监,常常直入民家强暴,或食者人衙署侵犯,如广东税监李凤仕在任期内强暴的民女民妻,出名姓氏可考者就约六十多人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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